首先要明确一个前提。即“艺术”、“心理”、“文化”或者“人的感受”都是一些主观的东西。比如,玫瑰象征爱情,这是人们赋予它的主观意义。客观而言,这种蔷薇目蔷薇科蔷薇属植物,与灵长目人科人属动物的异性之间那些相互吸引的事情,并没有什么自然规律层面上的联系。这是一个“艺术”、“心理”或者“文化”层面上的事儿。
明确了这一点以后,我们就要指出,催眠色情作品(包括小说、音声、图片、AV等)里的催眠,和实际上心理治疗过程中作为一种技术而使用的,现实里的那种催眠,实际上也不完全是一回事儿。
色情催眠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古代各种关于女妖、女巫、魅魔、狐狸精之类的传说。每个文化中都有一些善于魅惑人心的美丽女性,她们大都掌握着某种超自然的能力,令男性无法抗拒她们的诱惑。这实际上是对现实中存在的“性诱惑”这个概念的艺术加工。现实世界中的性诱惑有如下特征:基于生理,指向某个美丽的异性,令人难以抗拒,需要很强的意志力才能勉强抵挡,万一失去自制恣意满足的话,往往会带来某些危险的后果。魅惑女妖的传说往往也包含这些特征。所以当人们在现实里无法充分满足这种被诱惑的欲望的时候,往往就会转向艺术故事。
很多人都意识到了,色情催眠的一个吸引人的点就是为被诱惑的人提供道德免责。不是我意志不坚定,而是妖女的妖术实在太厉害,身为人类的我根本无法抵挡。既然如此,我和她恣意交欢,并不影响我依然还是一个道德的人。因为我在做那些罪行的时候失忆了/中了妖术/被控制了,总之罪行不是我的责任。有了这样的借口,人们就可以释放心底的欲望,去为所欲为。
其实从科学的角度来讲,并没有什么真正能控制人心的催眠。假如真的有能控制人心的技术,那各国的统治者们要狂喜了。然而古往今来有多少皇帝、国王、贵族、教主、元首、总统、军阀、大富豪、独裁者都被自己的子女、配偶、兄弟、宫女、大臣、亲兵、部下所推翻、囚禁、暗杀。历史书里随手一翻就能找到无数例子,可见人心是不可能被法术所控制的,不然这些权力者们只要找个催眠大师来辅佐自己,早就江山永固了。
但是正如前文所说。大家有着欲望,并且常常在现实里难以得到满足,所以大家需要一个艺术领域里的催眠来作为借口。这个想象中的艺术的催眠和现实中的科学的催眠到底是不是一回事,实际上大家并不关心。事实上也不一定非得是催眠,其他形式,比如恶堕、洗脑、附身、时停、改造、寄生、魅惑等等林林总总的元素,都是色情作品里常见的。它们很多甚至都是超自然的,现实里根本不存在,但不妨碍人们觉得它们很性感。而催眠只不过是现实里大众刻板印象中最接近精神控制的一种东西罢了。所以考虑“催眠和色情到底有什么关系”这个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分清这里到底是指哪个催眠。是科学的心理治疗技术?还是艺术的性道德免责借口?正如同玫瑰与爱情之间的关系一样,一道糖渍玫瑰甜点似乎和爱情之间看不出什么联系,只是食物罢了,老人小孩都能点一份,但情人节男朋友送的1314朵玫瑰,则具有象征的意义。
所以总结一下就是,催眠并不能真的控制人的思想。但受大众传媒的影响,人们觉得它似乎好像可以控制一样。而有些人恰好需要一种精神控制的技术或者法术,来满足自己想要对漂亮异性为所欲为、或者被漂亮异性为所欲为,同时还不用承担社会责任、不用有心理压力的想法。所以就创作了一些含有催眠元素的色情作品,来在幻想的世界中寄托这种想法。毕竟艺术本身就是人性诉求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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